新型城镇化的所有问题都跟融资相关。农村人口进城所带来的养老、保险、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与服务都是需要城市支出更多的公共资金。钱从哪儿来成为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在各种解决方案中,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成为城市建设中有价值的实践之一。
在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主办的“2015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诸多海内外专家学者对新型城镇化中的PPP模式展开了讨论。
新型城镇化中的PPP模式是政府不再作为资金的唯一支持者,而是用股权的方式与私营部门合作进行城镇化建设:将区域开发交给企业去规划、投资、运营,政府则作为统筹和监管方。既要根据城市的规划建设来考虑投融资安排,又要平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高与市场化的资金需求,这就要求参与方都具备契约精神。
对于企业而言,从一个城市的规划,到拆迁,到建设,到成群再到交付使用,还要帮助政府招商引资、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期间可能会遭遇主政官员的换届,从而带来债务“踢皮球”的风险,这将可能给企业、城市甚至整个债权体系带来灾难性结果。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去寻找和筛选未来有城市运营能力的企业家和机构来共同运作PPP模式,否则会留下大量的城市伤疤。很多例子都显示那些号称十几个月、二十几个月就能完成区域开发的企业,给当地带来了很多后期遗患。而城市和政府真正需要的是能在未来经营中,将税收与之分享,将水电与之分享,将通讯与之分享,将良好的物业管理机构与之分享的企业。
显然,信用是各方最大的融资成本。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契约,未来可能没有企业会真正履行这种PPP的合作模式。要推进深化这种融资手段,需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建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从2010年起,国务院推进了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城市建设中的一些相关规定,2014年更是一个密集的政策出台期,年初发改委有80个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后来又和财政部门共同发布如何推进PPP的具体办法,去年底又连续出台两个指导意见。
由此可见,PPP项目是个很好的设计,承载了较高的项目预期。但在新型城镇化下,必须有合理的利益分担机制、责任履行机制,才能让参与各方都受益,都能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城市方可负担得起的一个有序的发展和建设。